中国科学院国际交流计划PIFI 执行说明
确认项目获批后:
- 项目执行前:
- 联系外专沟通确定好来访时间,在校级系统提交来访申请备案:https://abroad.ustc-mpa./
- 填写绩效申报,绩效申报附件申请表需外国专家签字(电子签):登录 ARP 系统(https://ustc.arp.cn/)-国际合作模块-“国际交流计划”绩效申报-新建。申请表均在系统内下载
- 项目执行中:
- 在国际交流平台 seminar 模块发布项目报告会信息,请务必确认输入正确的项目编号:https://pifi.cas.cn
- 保留来访照片
- 项目执行后:
- ARP 结题报告填报-中方负责人填
1.1 登录 ARP 系统(https://ustc.arp.cn/)-国际合作模块-“国际交流计划”结题验收页签-新建,选中拟结题项目,完成结题验收、绩效完成情况的填报。
1.2 ARP 附件要求上传经费开支明细表
“经费开支明细表”为截至执行期满,项目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明细或流水账单。应包括:外国专家姓名、项目执行时间、报销凭证号、开支科目名称、单项金额、总额。(表格自拟)各项开支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,加盖学校财务章,作为附件上传至ARP系统。
- 调查问卷-外专填写
填报路径:登录 https://pifi.cas.cn 点 选 Login-My PIFI-Questionnaire-Post a Questionnaire
- 在华工作感想-外专填写
登录 https://pifi.cas.cn 点选 Login-My PIFI-Stories -Post a Story 在华工作感想要求 600-1000 字词,并附至少四张工作照。内容主要分享在华工作感受和生活故事,非学术性报告。
- 注意事项
- 执行周期:看项目编号,如2026vmB1111,意味着2026年底之前需要提交项目总结,即项目执行完毕,项目获批后即可开始执行,项目编号在ARP系统内可查。
- 项目经费:一般是和申报经费一致,以ARP内获批内容为准
- 经费使用:由申报老师先行垫支,后期项目经费下拨学校后再上卡并自行内转垫支,当年获批经费来年下拨,如:2025年度获批的项目一般是2026年4月和10月份下拨
- 国际杰出学者项目最短执行时间不得少于连续 1 周,国际访问学者项目最短执行时间不得少于连续 1 个月。
- 未按期执行的项目,须通过 ARP 系统向国际合作局报送重大事项变更调整,并按批复意见办理。
- 按照项目立项通知要求,在项目执行期间,须在国际交流平台 seminar 模块发布项目报告会信息。
- 对于已拨付经费、但未按时完成中期评估/结题验收的项目,中方合作者两年内不得申报国际交流计划。